
昨天本报党报热线报道了受非法电动三轮车“挤压”,禾城部分正规人力三轮车主被逼“换车”“弃良”后,引起部分市民关注。其中一名出租车司机致电党报热线称,除了非法电动三轮车上路拉客外,还有更多非法改装的三轮车遍布大街小巷。这些经过改装的三轮车大多用广告牌、雨披或布遮住车辆后部,掩人耳目,在人流车流中随意穿梭。
“被改装车撞了,只能自认倒霉”
在禾城开出租车的蔡师傅,对这种改装后的三轮车深有体会。这不仅是因为这种车辆擅自在后车厢加装一个马达或电瓶后提高了车速,抢了他不少生意,更在于这种车子很少遵守交通规则,在人流车流中随意穿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得到赔偿。
“这种车子既没有保险,车主也没多少钱,一旦被它擦碰或撞了,就只能自认倒霉,如果车主被撞伤了,自己还得赔钱。”蔡师傅说据他观察,改装后的三轮车由于动力强劲,加上其核载量有限,很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这种改装车,大多用广告牌、雨披或布遮挡住后方的车牌号,以免被人认出。
“现在这种车子满大街都是,难道非要等出了人命才能引起重视吗?”蔡师傅很无奈地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非法电动改装车随意穿梭
昨天上午,市区飘起大雪。记者冒雪再次来到市区勤俭路、禾兴路等地暗访。上午10时左右,在市区勤俭路与建国路交叉口,记者看到从肯德基店门口到好又多超市门口的人行道上,零星地停着几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和改装车。不到5分钟时间,这些车辆陆陆续续都拉着乘客离开了。
记者随意坐上了一辆改装车要求到汽车西站,记者留意到这辆车后车厢不仅加了坐垫,车上焊接了几根钢筋,再用塑料布包起了一个雨篷。讨价还价一番后,双方以10元价格成交。来自河南的车主在记者的要求下,一路沿着勤俭路开到环城西路,再走中山路,途经市交警支队,最后到达了汽车西站。一路上,车主不仅超过了很多人力三轮车,甚至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来回穿梭。当车上桥时,为避让摩托车,这辆电动三轮车明显左右摇晃,由于车门是开放式的,记者差点就被甩了出去。
“你这个车改装的吧,这么大噪声,交警不查吗?”记者问。“现在快过年了,又下雪,没事的。”车主说,现在这种车子很多,特别是到了晚上,都出来做生意了。
随后,记者又在汽车西站门口乘坐一辆电动三轮车到达梅湾街,途中车辆再一次经过市交警支队门口,从环城西路进入环城南路到达梅湾街。途中车主告诉记者,他的车市区每个地方都可以去。
两年前政府就已发文禁止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早在2008年10月6日,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自备车(轿车、面包车)、二轮摩托车在市区、城乡接合部和各集镇公交线路上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整治正常人员、外来人员驾驶残疾车营运行为,市政府就专门发文《关于建立市区打击非法无证营运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而对于人力客(货)运三轮车、三轮摩托车(含残疾车)、电动三轮车的整治,我市各有关部门近年来已开展过多次。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我市交警部门针对“三小”车辆就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成绩斐然。
然而几个月时间过去了,临近年关,这类车辆又再次“猖獗”,究竟是何原因?本报还将继续关注。 |